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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今年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8-01 15:23:38  作者:  来源: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4〕1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渝府发〔2024〕6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及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初创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从事生产经营的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

2. 企业在申报前2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行业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3.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行业未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除外,需提供行业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

1. 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

2. 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

3.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其它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本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1)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中央驻渝企业还需提交上一级集团公司的审核意见。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创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编成册(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24年8月30日前交至协会秘书处。证明材料按照《评定标准》(附件3)的要求,对应提供辅助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由企业自主申报,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委员会按照材料初审、现场评定、综合评定、公示、命名、颁发证书和授牌的程序进行。

二、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

(一)复审范围

获得“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20-2023年度)”命名的企业(名单见附件5)。

(二)复审材料

1. 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附件2);

2. 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

3.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近3年来示范工作总结,重点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其它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本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1)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中央驻渝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审核意见。

(三)复审方式和时间

请复审企业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汇编成册,于2024年8月30日前交至协会秘书处。证明材料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应提供证明材料。

(四)复审程序

评定委员会根据企业提交的复审材料,按照《评定标准》到企业进行现场复审、评分,对通过复审的予以公布,不能通过复审的企业将撤销称号。

三、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一)推荐标准

已获得“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根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附件4)进行自评,协会将结合企业自愿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 推荐材料

1.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申请表请登录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官网首页底端安全文化专栏获取);

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

3. 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4. 安全文化绩效评价;

5.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证明材料;

6. 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相关材料(公司宣传片、文化手册、应急预案及管理体系等)。

(三)推荐方式及时间

凡是获得“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符合《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要求的企业,将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一式2份)和电子版(U盘)材料,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交至市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市安全生产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定,出具审核意见,最终择优推荐。通过评定的申报企业登录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系统(http://123.57.243.207),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推荐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四)推荐企业数量

按照2024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的要求,重庆市择优推荐5个重庆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候选单位。

四、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

(一)复审申请

2020年命名的“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名单见附件6)自主提出复审申请,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示范企业复审,请登录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系统(http://123.57.243.207),填写复审信息,上传复审材料。复审申报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复审材料

1.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复审表请登录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官网首页底端安全文化专栏获取);

2.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

3. 近3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

4. 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材料;

5. 中央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审核意见。

采取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U盘)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需要复审的企业将相关书面复审材料(装订成册)和电子版于2024年7月15日前一并报送市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

(四)复审方式

市安全生产协会根据申报复审的企业提交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及企业复审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创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制定特色鲜明、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市安全生产协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展评定工作。

2. 各会员单位要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契机,推进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3.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工作是属于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业务活动性质的技术考核工作。鉴于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部门多,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软件资料多,验收标准要求高。为了保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进度和质量,提高创建成功率,市安全生产协会组建了一支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服务的专家技术队伍,专门为各创建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请各创建单位加强与市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的沟通和联系,市安全生产协会根据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和需求,指派专家技术人员为创建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专家技术人员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创建单位承担。

4. 联系方式:

陈曦 17783093731,023-63013151,邮箱:257132469@qq.com;

协会秘书处:渝北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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